四川女婴接种疫苗后瘫痪,法院判决医院承担部分责任
四川一女婴接种疫苗后瘫痪,法院判决「不能排除偶合,医院承担 40% 责任」,如何看待此事?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一名女婴刘彩(化名)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并持久的健康问题,导致她每天只能依靠流食维持生命,无法正常活动。根据法院的判决,医院被认定承担了40%的责任。然而,刘彩的母亲刘成英坚持认为,女儿的病情是由于接种了非正规渠道购进的或过期的疫苗所致,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调查诊断书和司法鉴定书的内容,刘彩在2016年1月19日接种的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和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的批次与疾控中心供应的相应疫苗批次不一致。
此外,玉溪社区医院的疫苗采购管理存在不规范行为,且未能证实其对刘彩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后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医院辩称疫苗来源渠道正规且在有效期内,只是在疫苗批次记录上存在不规范和瑕疵。同时,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刘彩瘫痪的后果不能绝对排除偶合因素。这意味着,虽然医院存在一定的管理不规范行为,但无法完全确定疫苗接种与刘彩的瘫痪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刘成英表示不认可,并继续申诉。她希望医院能够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以便为刘彩提供更好的康复治疗。然而,目前看来,这一要求似乎很难实现。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医院的管理问题和疫苗接种的不规范行为。
然而,根据专家的鉴定结果,无法完全确定疫苗接种与刘彩的瘫痪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也是法院判决中医院只承担40%责任的原因之一。 疫苗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然而,任何医疗行为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疫苗接种。
在接种疫苗之前,医务人员应该充分了解疫苗的性质、适应症和禁忌症,并进行详细的告知和说明。同时,医院也应该严格管理疫苗的采购、储存和接种过程,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异常反应,医院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包括记录和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和跟进服务。此外,对于因疫苗接种引起的严重后果,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康复治疗和支持。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医院存在管理问题,但无法完全确定疫苗接种与刘彩的瘫痪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医院只承担部分责任是基于对事实的综合评估和专家鉴定的结果。 对于类似的案件,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疫苗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对疫苗生产、供应和接种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对于疫苗接种后出现严重后果的个案,应该进行全面的调查和鉴定,以确定责任和赔偿责任,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救治服务。
总之,疫苗接种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但也需要医院和相关部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于疫苗接种后出现的异常反应和严重后果,应该进行全面的调查和鉴定,以确定责任和赔偿责任,并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救治服务。。